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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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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及国务院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积极落实中央精神,2014年上半年安排福彩公益金1000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014年4月18日,我会申报的社会法制环境建设公益项目——“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刑事被害人公益救助项目”,经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市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予以立项,立项资金为200,000(贰拾万元整)元。

    我会提出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刑事被害人公益救助项目”是为了维护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其工作单位的健康发展,保障因遭受刑事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或其近亲属能够顺利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帮助其恢复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其遵守司法机关的刑事裁判,对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进行一定程度的修复,维护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

    本项目总结吸取域外国家和地区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的相关经验,由公益组织搭建资源平台,在司法机关的协助下,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公益救助;补充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机制,通过救助主体从国家(司法机关)到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的转变,实现刑事裁判与被害人救助相分离,避免现行被害人救助机制中存在的一些弊端。此项目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具有首创意义,项目具体实施中形成的规范文件、实证情况分析以及成功经验具有指导意义和重要的复制、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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